一、课程概述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为民造福”的核心要义融入慈善事业全流程,坚持法治思维与党性修养相统一。2026年6月17日下午,我支部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及业务骨干开展“学法规、守底线、促公信——《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专题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刘美群主持,合规主管陈桂花授课。通过专题学习,切实把依法依规公开转化为推动乡村教育项目行稳致远的内生动力。
二、学习记录
第一议题:习近平《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论述摘编学习
刘美群同志带领全员原文领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三章《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她指出,总书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论述,对我们做慈善的同样管用。“为民造福”落到我们这儿,受助乡村孩子是“民”,捐赠人是“民”,社会公众是“民”,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就是用正确政绩观校正业务的一次具体动作。
集中学习环节
陈桂花同志带领大家系统学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2026.1.1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4.9.5施行)相关条款,重点讲了四个方面:四大原则,4W+1H框架,不予公开范围,违规后果。结合本基金会业务,陈桂花逐项梳理了四个风险点:受益人故事脱敏、大额捐赠人匿名处理、关联交易30日披露复核、慈善中国与官网公众号多平台一致性,并给出协作工作流程。最后通过案例拆解,引导机构逐项对照自查。
交流研讨
全体党员围绕党课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踊跃发言。党员陈集雄同志认为信息公开是慈善领域“真抓实干”的试金石。党员吴丝同志表示自己对“受益人脱敏——即使监护人书面授权也要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印象深刻。她认为公开透明不是为了“好看”,是为了让孩子安全地被帮助。财务团队冼月铧表示对《办法》里“基本信息形成30日内”“年报5月31日前”“关联交易发生30日内”这几个时限印象深刻,后续会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执行。
三、学习成效
本次党课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教育,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学习与慈善主业深度融合。支部通过第一议题领学,引导党员深刻体悟“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从思想上纠治重宣传轻公开、重显绩轻潜绩的偏差,确立了公开透明是慈善底线红线的共识。通过法规精讲与案例拆解,全员精准掌握了“四大原则”及“30日、5月31日”等办法的刚性时限。研讨环节直面痛点,拿出硬招实招,真正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为基金会公信力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